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著作權律師解答 1.2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的主要行為有:(一)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件的;(二)將他人軟件作為自己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三)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件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四)在他人軟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件的;(六)其他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為。 TAG標籤:侵犯 知識產權 著作權 計算機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