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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能不能公證

土地使用證能不能公證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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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能不能轉讓

是可以轉讓的,其實土地使用證轉讓意義上等於我們所説的土地買賣。但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具體轉讓:(一)轉讓方應提供的材料:1、大土地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後頒發的土地證應提供由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地籍事務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積分攤計算表1份);2、土地出讓合同複印件1份;3、工商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代碼複印件1份;4、總產權複印件1份;5、土籍調查表複印件1份,《界址點座標成果表》(到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提取);6、《土地登記卡》(到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提取);7、產權測量報告;8、申請書1份;9、法人身份證明、委託書各1份,法人、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10、分割情況説明;11、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總表1份(第1次分割)12、本次分攤情況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變更登記明細表及共用宗使用權登記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彙總表。(以上表格先報1份,審核無誤後再出3份並加蓋單位公章。按棟號、單元、樓層、序號順序填寫;共有人佔格分別填寫,並註明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積按產權證上比列分攤,並分別填寫;序號或分宗號按户數編號;房屋產權證號填丘地號;表格用電腦製作並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複印件上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二)受讓方應提供的材料:1、受讓方為個人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方、受讓方共同申請並蓋章、身份證複印件1份、房屋產權證複印件1份、委託書1份;)2、受讓方為單位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受讓方共同申請並蓋章;法人身份證明、委託書各1份及法人受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產權證複印件1份,工商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代碼複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希望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