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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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罰金該怎樣交

法院罰金該怎樣交
律師解析:繳納的方式也有5種:
1、一次性繳納;
2、分期繳納;
3、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
4、隨時追繳。
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
罰金具有以下特徵:
1、是一種強制懲罰措施;
2、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或親人的財產;
3、只能強制犯罪分子所有財產中的一部分財產;
4、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後繳納。法律依據: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
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
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