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和拘役能否合併執行 普法法律網 判決執行 2.7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有期徒刑和拘役可以合併執行。《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TAG標籤:執行 合併 拘役 訴訟仲裁 判決執行 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