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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採礦罪會怎麼進行判刑的?

一、非法採礦罪會怎麼進行判刑的

非法採礦罪會怎麼進行判刑的?

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或者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或者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哪些行為構成非法採礦罪

非法採礦罪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

(一)無證採礦的行為

無證採礦的行為,即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取得采礦許可證而擅自採礦的。根據礦產資源保護法的規定,不論是國營礦山企業,還是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都必須經審查批准和頒發採礦許可證

(二)擅自進入國家規劃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他人礦區採礦的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對國有規劃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實行有計劃開採,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他人已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礦區內採礦。

(三)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採後拒不停止開採的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對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實行有計劃的開採,未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採。

(四)“越界採礦”的行為

所謂“越界採礦”,是指雖持有采礦許可證,但違反採礦許可證上所規定的採礦地點、範圍和其他要求,擅自進入他人礦區,進行非法採礦的行為。

採礦就必須要有采礦證,如果進行非法的採礦就違反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管理的規定,如果造成情節嚴重的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進行判決,而且非法採礦主觀要件必須是直接故意,並且是為獲得礦產品進行牟利的才會構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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