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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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申請強制執行還請律師嗎?

民事糾紛申請強制執行還請律師嗎?

一、民事糾紛申請強制執行還請律師嗎

強制執行需要不需要聘請律師根據申請人或者被執行人的意願而定。但是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請律師的作用不大。自己到法院辦理申請手續,只要帶上身份證到法院填寫幾份相關的表格,那裏的工作人員也會指導被執行人怎樣做。因此如果覺得沒什麼事情了可以自己去法院填寫相關的材料。

二、強制執行聘請律師的作用有哪些

(一)在幫助當事人、配合執行法官順利推進執行程序方面可做的工作

1、幫助當事人選擇執行法院並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強制執行,情況緊急時要幫助當事人在執行立案前申請財產保全。

2、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時,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案件移送其它法院執行或者申請參與分配。

3、發現執行法院執行不力時,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申請追加、變更被執行人。

(二)在提供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財產線索方面可做的工作

金錢類案件佔執行實施案件的90%以上,對金錢類案件,律師要做的就是千方百計地協助執行法官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或提供財產線索。

1、積極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線索。

2、申請法院採取間接強制執行措施。

三、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提出申請;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5)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6)屬於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

請律師不管是在哪一個階段都需要由自己決定,律師可以利用專業的知識幫助自己,但在委託律師之後也需要寫一份委託書,這可以讓律師在約定的範圍內實施自己的權利,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並協商好律師費用,這樣才能為自己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