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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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偽造證據的認定是如何規定的

民事偽造證據的認定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偽造證據罪所侵害的客體既包括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也包括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活動。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
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
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條
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
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