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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法律打架鬥毆怎麼判刑?

一、治安法律打架鬥毆怎麼判刑?

治安法律打架鬥毆怎麼判刑?

治安法律打架鬥毆的判刑是: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二、打架鬥毆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1、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行為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犯罪行為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衞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

(2)構成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

2、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犯罪行為。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按照相關的規定執行

3、故意傷害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對於《刑法》中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5、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打架鬥毆既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也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打架鬥毆一旦發生,即對一定的社會關係或社會秩序帶來破壞,並帶來一定的法律後果。打架鬥毆將會有可能對他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經濟狀況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因此我國對於這種行為是堅決打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