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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打架鬥毆的行為包括什麼?

一、治安處罰打架鬥毆的行為包括什麼?

治安處罰打架鬥毆的行為包括什麼?

行為人有結夥鬥毆;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等的違法行為,就可以認定為打架鬥毆。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這屬於是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打架鬥毆致人輕傷怎麼處罰?

打架鬥毆造成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時還需要承擔對受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能積極賠償,得到受害人諒解的,可作為法定酌情從輕減輕判決的情節。打架的雙方都是輕傷的,可以調解處理,調解後雙方可以都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調解不成的,公安機關就會追究雙方的刑事責任,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後再由雙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訴訟請求,由法院進行判決。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打架鬥毆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導致受害者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是能夠得到受害人的諒解,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除此之外,打人者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要賠償受害者的誤工費,住院費,醫療費,交通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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