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程序審理期限 普法法律網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2.8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是對第一審普通程序的簡化,設置簡易程序符合當今世界各國刑事訴訟立法的趨勢,對於及時懲罰犯罪,提高辦案效率,都有重要意義。當然,適用簡易程序,首先還是要保證刑事案件的審判質量,不能為了簡便、省事而將不應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簡易程序審理。 TAG標籤:辦案流程 簡易程序 訴訟仲裁 審理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