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庭審程序 普法法律網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2.4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一)庭審準備(二)法庭調查1.當事人陳述2.出示證據和質證(三)法庭辯論(四)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1.合議庭評議2.宣告判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TAG標籤:訴訟仲裁 辦案流程 民事訴訟 庭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