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刑事訴訟上訴期限過了怎麼辦?

刑事訴訟上訴期限過了怎麼辦?
律師解析:當錯過了上訴期限,我們可以向原審法院或上級法院提出申訴,申請再審。也可以申請檢察院抗訴。
1、刑事案件過了上訴期,被告人未提起上訴的,法院的一審判決就會生效,被告人不能再上訴。
2、如果被告人不服判決的,認為判決有錯誤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五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