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一般幾年的有效期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1.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護照有效期一般為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過五年。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限制護照有效期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出入境管理處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 簽證的登記項目包括:簽證種類,持有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入境次數、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簽發日期、地點,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號碼等。 TAG標籤:有效期 訴訟管轄 訴訟仲裁 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