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司法解釋 普法法律網 瀆職罪 3.0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三十一)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第417條)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司法及公安、國家安全、海關、税務等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 TAG標籤:司法解釋 處罰 犯罪分子 逃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