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出入境證件罪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1.3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出售出入境證件的,應當立案偵查。2.出售出入境證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⑴出售出入境證件5~19本(份、個)的;⑵給違法犯罪分子出售出入境證件的;⑶違法所得10-20萬元的: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3.出售出入境證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特別重大案件:⑴出售出入境證件20本(份、個)以上的;⑵違法所得20萬元以上的;⑶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TAG標籤:立案 出入境 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