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量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擾亂公共秩序罪 2.9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TAG標籤:秩序 通訊 無線電 擾亂 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