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罪的認定 普法法律網 危害公共安全罪 2.4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認定本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佈的;2.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文字、符號、圖形、口號、微章的服飾標誌的;3.其他強制他人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的情形。 TAG標籤:恐怖主義 宣揚 極端主義 服飾 強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