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航空器罪司法解釋 普法法律網 危害公共安全罪 1.5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決定》(失效)為了懲治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分子,維護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特作如下決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劫持 航空器 司法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