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費由誰承擔 普法法律網 司法鑑定 2.6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勘驗、翻譯、評估等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因此本案原告鑑定費用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承擔舉證責任方承擔。 TAG標籤:司法鑑定 刑事辯護 鑑定費 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