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鑑定期間是否計入辦案期限 普法法律網 司法鑑定 2.6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精神病鑑定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偵查期間,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鑑定時間不計入辦案期限外,其他鑑定時間都應當計入辦案期限。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鑑定。第一百四十九條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TAG標籤:辦案 精神病 刑事辯護 計入 期限 司法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