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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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團辯護前需要了解案情嗎?

一、律師團辯護前需要了解案情嗎?

律師團辯護前需要了解案情嗎?

律師團辯護前需要了解案情,律師不得接受同一案件兩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參與刑事訴訟活動。有權委託律師為嫌疑人或被告人辯護的人只能是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當然,其親屬可以代為聘請,但應當經嫌疑人或被告本人簽字同意。

二、辦理刑事案件注意要點

1、尊重事實。刑事案件中,由於當事人及其親屬身份或地位、特殊性,以及對法律的理解不一定透徹,往往在陳述案件事實時不一定能客觀、全面地表達,作為律師要全面地分析問題,多與辦案單位接觸,爭取對全案有全面的瞭解。

2、不能對案件結果有承諾,但可以分析案件處理的幾種情況,爭取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結果。

3、對案件的走向要有清晰的認識,多與當事人及其親屬溝通,要站在律師解度,幫助當事人及其親屬分析問題,不能誤導當事人及其親屬,要讓他們少走彎路,這一點對很重要。

4、做好出庭前準備工作,可以跟檢察官、法官交流自己對案件的看法和觀點,但一定客觀,要站在公正的立場於法有據。

5、所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親屬的諒解很重要,另外,刑事案件中要注意當事人的刑事年齡、是否有自首(或可以視同自首的幾種情況)以及立功,被害人是否有過錯(注意表達方式和適用的場合),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社危害性、再犯的可能性等;

6、如果是死刑案件,一定要注重證據是否全面和其人身危險性,如果證據全面就側重人身危險性辯護;如果人身危險性大,就側重證據的全面性。法院如果認同其中一項一般不會判死刑立即執行

刑事案件發生之後,若是被告想要猥委託律師進行辯護,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要督促其瞭解案情,否則即使支付了鉅額的律師費,也不能保證通過他的辯護,能夠減輕自己的處罰。律師在接受委託辯護的請求之後,也不得隨意的索要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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