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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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說有精神病犯什麼罪

非法說有精神病犯什麼罪

一、非法說有精神病犯什麼罪?

非法說他人有精神病的,涉嫌誹謗罪,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哪些行為屬於誹謗?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的;

(二)將資訊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資訊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的;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三、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四、誹謗造成哪些後果以公訴案件處理?

(一)引發群體事件的;

(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三)引發民族、宗教衝突的;

(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隨意捏造他人有精神病的這種行為屬於誹謗,但這種做法如果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不能以誹謗罪定罪,如果造成被害人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訴。以自訴案件處理的,關於誹謗的證據需要自訴人自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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