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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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幫信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不知情幫信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一、不知情幫信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不知情的情況下是不會涉及到觸犯幫信罪的情況的。只要現有證據表明他人(正犯)利用資訊網路實施了符合構成要件的不法行為,根據限制從屬性說的原理,實施幫助行為的人就成立幫助犯。至於他人究竟是誰、他人是否被查獲、他人是否具有責任,都不影響幫助犯的成立。因此即使不增設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也完全能夠妥當處理所有的幫助行為。事實上,最終認定為幫信罪的情形並不多。

二、幫信罪不起訴條件是什麼?

1、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規定,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規定免予刑事處罰的。

三、涉嫌幫信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因此,行為人實施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只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就可以構成本罪。

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技術支援或者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一)經監管部門告知後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

(二)接到舉報後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

(三)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

(四)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程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援、幫助的;

(五)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訊、銷燬資料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

(六)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援、幫助的;

(七)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一旦構成幫信罪犯罪嫌疑人會結合涉案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後果的惡劣影響來對的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但是如果當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了這種行為的,是不會視為構成了幫信罪的情況的,也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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