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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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沒收的程式是怎樣的

一、刑事沒收的程式是怎樣的?

刑事沒收的程式是怎樣的

(1)申請的提出:應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級檢察院,向對應的中級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如被告人系在審理過程中死亡的,原審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請。

(2)法院審查、受理:法院對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應在7日內審查完畢,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應在十五日內發出公佈,公佈期為六個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其他利害關係人參加訴訟。上述人等應在公佈期內申請參加訴訟,可以委託代理人。其他厲害關係人是指對申請沒收的財產主張所有權的人。

(4)審理。公佈期滿後,法院應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根據不同情況,法院會作出沒收或駁回申請的裁定。

二、違法所得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違法所得的獲取手段具有違法性。違法所得是行為人通過法律禁止的手段獲取的,正是這個根本特徵將違法所得與行為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區別開來。由於違法所得的獲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為人事實上佔有了金錢或財物,也不能獲得法律承認的所有權,這也是對違法所得進行追繳或退賠處理的法律基礎。

2、違法所得具有經濟價值。行為人通過各種違法手段獲取違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於追求這些財物的經濟價值,如金錢、有價證券、文物、房屋等等。正因其具有經濟價值才為執法部門的認定提供了衡量標準。

3、違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複雜性。違法所得既包括行為人通過犯罪手段獲取的財物,也包括司法機關認定犯罪嫌疑人無罪後,由特定機關處理的行為人非法所得的財物。另外,司法實踐中違法所得並不總是單獨存在,它常常與贓款贓物、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財物以及違禁品等各種不同性質的財物混雜在一起,只有準確區分它們之間的關係,才能把握違法所得的範圍。

4、違法所得只能由國家授權的特定機關通過一定程式才能認定。

在刑事案件中,有證據證明相關收入是違法所得的,違法所得肯定會被沒收,嫌疑人對沒收違法所得有爭議的,可依法提出上訴,構成刑事犯罪的,除了會被沒收違法所得,犯罪嫌疑人的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的,即便被判刑,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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