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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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罪會被判刑嗎

一、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罪會被判刑嗎?

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罪會被判刑嗎

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會被判刑。

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二、未成年犯罪可以取保候審嗎?

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事實上,目前我國法律制度中規定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12週歲,雖然法律規定的成年人的年齡是18週歲,但未成年人的家長要注意,法律從未規定過只要是未成年人犯罪,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在未成年人成長的過程中,家長、學校和社會都要給予未成年人正確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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