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列表

不得假釋的條件都有哪些

不得假釋的條件都有哪些

假釋可以說是對罪犯很有利的一種制度,說的簡單點其實也就是有條件的提前釋放罪犯。換言之,此時需要在滿足了規定的條件之後,才有可能被假釋,也就是提前出獄。但法律中同時也規定了不得假釋的條件,那到底不得假釋的條件都有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不得假釋的條件都有哪些

適用假釋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那麼,哪些情形不得假釋?根據刑法的規定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也就是說,不得假釋的條件如下所示:

(1)不管對罪犯所判處的是什麼刑種與刑期,對累犯不得假釋。

(2)對實施了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並且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舉的幾種犯罪外,還包括其他對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傷害、武裝叛亂、武裝暴亂、劫持航空器等罪。

(3)對於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減刑後其刑期低於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釋。

二、怎樣才可以假釋

適用假釋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根據我國《刑法》第81條規定,適用假釋必須遵守下列條件:

(一) 法定的物件條件

假釋是對犯罪人有條件地提前釋放,並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適用假釋。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且已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實際執行十年以上的犯罪人。此外,根據《刑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二)法定的實質條件

犯罪分子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至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或者關鍵條件。犯罪分子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的,應當認為“確有悔改表現”:認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為規範和監獄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愛護公物,完成勞動任務。 “不致再危害社會”,是指罪犯在勞動改造期間一貫表現好,確有悔改表現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殘並喪失作案能力的。

罪犯如果滿足了可以假釋的條件,但此時發現具有不得假釋的情形,那此時也是不能獲得假釋的。需要注意假釋也有考驗期,而這個考驗期一般也就是剩餘的刑期。

TAG標籤:假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