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列表

判拘役可以回家探親嗎?

一、判拘役可以回家探親嗎?

判拘役可以回家探親嗎?

是可以的,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需要罪犯申請並獲得執行機構批准方可出所。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這裡所說的“就近執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構設定的看守所執行。

拘役是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人身自由,並由公安機構實行就近關押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是五種主刑之一,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間的一種較輕的刑罰。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拘役最高不能超過1年。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的特徵是什麼?

1、拘役是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構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2、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3、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4、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物件、適用部門、適用依據、適用程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三、拘役與有期徒刑有什麼差異?

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為 6 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

②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③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

④待遇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

判拘役後可以回家探親,拘役屬於一種短期的自由刑,期限在1~6個月之間,存在數罪併罰的情況,期限不能超過12個月,適用的是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人,要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強制犯人蔘與勞動。

TAG標籤:拘役 探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