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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對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新刑法對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新刑法對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變造金融票證罪的判刑標準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偽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檔案的;

(四)偽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變造金融票證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對於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的追訴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規定,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偽造、變造金融票證,面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數量在十張以上的。

三、變造金融票證罪的定罪證據包括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對變造金融票證罪的判刑標準只能提供大概的參考範圍,因為沒有變造金融票證罪的詳細案情的,律師也沒有辦法準確的幫助當事人分析判刑標準的。涉嫌變造金融票證罪的嫌疑人,可以通過本人的辯護律師瞭解量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