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
2、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
3、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
三、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實際能構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計算機技術、知識的專業人員,如計算機程式設計人員、計算機操作、管理維修人員等。
2、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物件為各種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及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
3、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術不熟練甚或失誤而致使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或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應用程式遭受破壞,則不構成本罪。
4、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和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後果嚴重的行為。
綜上所述,計算機資訊系統對於單位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資料,如果被人破壞可以去報案。構成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犯罪的,法院判刑根據情節而定,分為兩檔,較輕的判處五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管制。而犯罪手段惡劣,造成後果特別嚴重的,可以判處五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