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不予立案該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刑事立案 1.4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TAG標籤:公安機關 立案 刑事立案 不予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