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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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數額巨大的標準是多少

一、職務侵佔數額巨大的標準是多少

職務侵佔數額巨大的標準是多少

數額較大:15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三年以下)

數額巨大:100萬元以上不滿1500萬元。(3-10年)

數額特別巨大:1500萬元以上(10上年以)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職務侵佔的追訴期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關於職務侵佔罪的追訴期,需要根據該罪的最高法定刑確定

1、如果最高法定刑是三年有期徒刑的話,那麼追訴期為5年。

2、如果最高法定刑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話,那麼追訴期為10年。

3、如果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話,那麼追訴期為15年。

4、如果最高法定刑是無期徒刑的話,那麼追訴期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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