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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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四級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工傷鑑定四級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工傷事故是在工作中對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事故發生後工作人員要做工傷鑑定,鑑定等級出來後要求工作單位對其進行工傷事故賠償,很多人想知道工傷賠償的內容。工傷鑑定四級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工傷鑑定司機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8個月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75%,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護理等級的,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四)、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

二、工傷賠償最新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三、工傷傷殘鑑定程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四級的賠償標準包括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8個月本人工資,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護理等級的,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以及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等。工傷鑑定四級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以上就是小編對問題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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