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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後徵地補償應歸集體嗎?

一、土地確權後徵地補償應歸集體嗎

土地確權後徵地補償應歸集體嗎?

1、土地確權後,徵地補償應歸集體。

(1)土地被徵收所得的補償應該是集體的,而不是個人的。至於怎麼分配的問題,可以通過集體成員代表經過商議後決定,但是土地上的附著物歸應該歸土地所有人。

(2)由於農村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確權人只有土地使用權,沒有土地所有權,因此土地確權人無權自由轉讓土地。

如果土地是在確權後才取得的,那麼徵地補償屬於誰,一般需要根據土地的實際情況來安排。土地補償一般包括土地補償成本、土地附著物損失補償成本、土地權利人安置補償成本等。土地所有權確認後,如果土地被徵收,那麼徵收土地的村民就應該知道自己能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得到什麼樣的補償,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2、土地不能確權的情形

(1)如果以及納入土地承包管理的土地,那就要繼續作為承包管理徒弟,沒有納入承包管理土地的,不能進行確權登記手續,要按照實際的面積進行登記。

(2)在土地承包了期間,如果承包人自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或者改變農業用途,要按原來的承包面積進行登記。如果承包的家庭成員全部故去,那麼承包土地只登記不做確權。

二、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怎麼解決

1、找雙方進行協商解決,在因土地發生糾紛之後,雙方可以在自願互諒的基礎原則上按照相關的規定,在不損害其他人的利益前提下進行協商,自行解決糾紛。

2、雙方協商解決之後要簽署相關的協議,雙方自願執行,面對沒有法律的約束,要是雙方中有一種後悔拒絕執行,那麼另一方就可以申請向當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3、政府進行調解,相關政府單位根據自己的情況和人員進行調節,如果對政府的處置不服的可以接到處置通知後的30個工作之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在爭議解決之前,雙方都不可以改變土地的現狀。

農村地區的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即使在完成確權手續之後,確權人也僅享有土地的使用權。若是此類土地被徵收,那麼徵地補償款屬於集體組織。當然,被徵土地上可能會存在附著物,若是依照約定需要對附著物進行賠償,那麼賠償款需要支付給土地的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