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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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動遷怎麼賠付員工?

有些小夥伴找到工作後,本想是踏踏實實的工作,可是卻遇到了政府因城建而對企業進行拆遷的事情。如果他們不想等待企業搬遷結束後重新上崗,可以同企業解除勞動關係。針對這種情況,企業會支付一筆經濟補償金給員工。那麼企業動遷怎麼賠付員工?我們來看看小編的說法吧。

企業動遷怎麼賠付員工?

一、企業拆遷對員工怎樣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其中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企業不支付補償款,員工如何維護?

1、當員工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首先要與企業進行友好協商。

當員工權益受到不法侵害後,應首先與企業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進行友好協商,指出企業違法之處,要求企業糾正違法行為,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2、投訴

如果與企業協商不成,而員工權益又受到了嚴重侵犯,員工可優先選擇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或當地政府投訴,通過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監督企業糾正違法行為,達到維護員工權益的目的。這種維權方式成本很低,並且效率很高。但令人遺憾的是,你會經常遭遇到行政機關的不作為,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3、勞動仲裁

如果通過上述幾種方式均無法解決問題則只能通過勞動仲裁維護員工權益。此外,如果員工和企業發生糾紛,而不屬於行政機關監管範圍,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須直接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勞動仲裁機構裁決結果不公,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前準備工作等參照如前所述仲裁的準備工作。但應注意,法院對提供證據期限有明確和嚴格的規定,務必按要求及時提供有關證據,若超過時限,則不會為法院接收。

另外起訴時務必按仲裁裁決書要求在限定期限內起訴,如超期,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法院訴訟制度為二審終審,如員工、企業任何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均可上訴到二審法院,由其作出最終裁決。

通過上文小編簡單一講,相信很多小夥伴對企業動遷怎麼賠付有了清晰的認識。企業拆遷屬於發生重大事項,按規定雙方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得到的經濟補償金會因為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大一樣,總的來說是工作時間越久,拿到的賠償也就越多。企業如果不履行賠償義務,員工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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