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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稅費

國家對於普通民眾幾乎都是通過出讓的這種方式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因為在以後的銷售跟分配問題上幾乎是沒有任何的限制的,所以,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也因為出讓的這種方式必須要交納各種的稅費。可能有些人還不瞭解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稅費,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稅費

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稅費?

(一)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貴公司不是納稅義務人可不繳納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貴公司應該繳納契稅。根據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貴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區的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二)土地使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7號)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三)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四)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可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涉及土地增值稅,使用稅,印花稅等這些稅費的。因為各地的土地的市場價值跟實際收入決定了稅率存在著較大的差別,就單純的在土地使用稅的這一方面的支出,可能不同的省市差別就非常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