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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村民造房子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是多久

一、農村村民造房子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是多久?

農村村民造房子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是多久

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無年限,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體而獲得的。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宅基地進行佔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它具有嚴格的身份性、無償使用性、永久使用性、從屬性及範圍的嚴格限制性等特點。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消滅形式有絕對消滅與相對消滅。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權利並負擔義務。

二、村民建住宅申請程式是什麼?

1、申請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佈,在張榜公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

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

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稽核。

5、稽核上報

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稽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範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

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

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範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三、哪些情況下宅基地可能會收回?

1、政府為建公園、廣場或是修建路段等公共利益服務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時候,當然,正常的徵地審批程式是需要有的。

2、農民因搬家或是在別處得到宅基地等原因不再使用土地。

3、宅基地長時間空閒不被使用。

4、在宅基地上建工廠或將宅基地轉讓給其他人等亂用和改變宅基地用途的行為。

5、屋主死亡而房屋沒被繼承使用的情況,不過必須要報到原來批准宅基地的政府部門獲得批准。

6、兩年以上房屋坍塌未被恢復使用的宅基地。

7、房屋拆遷兩年以上而不建新房的情況。

農村的村民造房子的話得首先向村集體申請宅基地,現在因為國家開始關注於對農村土地的規範性管理,所以宅基地的申請已也越來越嚴格。不過只要符合情況,依法獲得了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以後,只要不是因為政府徵收土地的,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不會存在著到期被收回的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