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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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如何收居間服務費

一、一般土地交易如何收居間服務費

土地交易如何收居間服務費

1、對中介費,國家並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只是上海市工商局、物價局、房地局有相應的檔案規定。

2、中介費:一般現金按1%,貸款按2%計收中介費。

3、貸款服務費:按成交額1%收取。

擔保費:個別中介公司額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務費,俗稱“擔保費”。

代辦房地產登記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500元宗。代辦貸款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300元宗。辦理房屋入住有關手續收費,最高不超過200元宗。

二、土地轉讓交易服務費為多少

土地交易服務費包括招投標服務費、招掛牌交易服務費、轉讓或租賃服務費、抵押服務費。

一般土地交易都需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但土地交易的環節不同,稅種也不同,具體分類如下:

1、新徵耕地環節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契稅、印花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佔用稅的納稅人。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2、土地出讓環節需要契稅和印花稅。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應徵收契稅。

3、土地轉讓環節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和契稅。凡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5%稅率計算繳納。

三、土地租賃費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租賃費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形動產租賃稅率是17%,不動產租賃稅率是1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第十六條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土地租賃費增值稅稅率為11%,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需要繳納的稅款稅率為11%。正常情況下,納稅人如果沒有適用其他規定的條件,一般需要繳納的稅款稅率為6%.

一般土地轉讓交易服務費需要收取以百分之五的土地轉讓交易總額作為收取標準的相關服務費。並且如果土地轉讓交易轉讓了土地使用權,則還需要進行繳納的稅率為11%的相關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