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土地的公示由哪個部門出具 普法法律網 土地承包 1.0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法律依據】《民法典》第243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TAG標籤:徵用土地 土地承包 徵地拆遷 出具 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