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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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補助費應該直接給村委會還是所有權人?

一、青苗補助費應該直接給村委會還是所有權人?

青苗補助費應該直接給村委會還是所有權人?

依照法律規定,青苗補助費歸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如果承包戶將土地流轉給他人,他人在土地上種植青苗,那麼,青苗補償費歸誰所有要分情況看待:

1、如果雙方有約定的,應當遵照合同約定;

2、如果沒有約定的,青苗補償費應當支付給青苗所有人。

二、青苗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1、青苗補償費是指農作物正處於生長期未能收穫,因徵用土地需要及時讓出土地,致使農作物不能收穫而使農民造成損失,所給予土地承包經營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的標準:一般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計算。如果是播種不久或投入較少,也可以按一季產值的一定比例計算。能收穫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3、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計算,但由於各地的民情不宜,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