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買賣合同公證可以更好的確定雙方當事人的人權利義務。那麼,房屋買賣合同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房屋買賣合同公證後,對於合同效力有什麼影響?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申辦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委託代理人代辦的,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
2、賣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影印件;
3、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4、房屋買賣合同文字;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為草擬;
5、單位購買私房的,買方應當提交房屋管理部門批准買房的批准檔案;
6、公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
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2、房屋的坐落、種類、間數、結構、質量、面積、附屬裝置等;
3、房屋價款數額、計價標準等,有固定價格的,應執行國家法定價格,沒有統一價格的,由買賣雙方參照評估價格自行議定;
4、付款的時間方式等;
5、房屋騰清及交付的日期;
6、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及其他手續的有關規定;
7、違約責任;
8、其他當事人約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條件,對不可抗拒事件的處理等;
9、合同的簽訂日期、地點、簽字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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