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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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定金應該咋樣應該回來

房屋定金應該咋樣應該回來
律師解答:可通過協商或起訴要求退定金律師解析:買方可與賣方協商退還定金;協商不成時,買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賣方退還定金。不過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籤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於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專案,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