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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交易的方式有哪些

房地產交易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作為一種不動產,它是可以進行買賣的。一般情況下,我們印象中的房屋買賣方式就是中介看房買房,但其實,房地產交易的方式並不是就此一種。如果在平時大家能多瞭解一些房地產交易的相關知識,也會在以後有相關的需要時不至於太被動。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整理了房地產交易的方式以及交易原則,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房地產交易的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條:房地產交易的形式主要有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二、房地產交易的規則

(1)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這就是“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規則”。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衝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我國建立市場機制的時間還不長,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複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3)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實施該制度的意義在於:進行房地產交易要依法繳納各種稅費,要求當事人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便於以此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當事人作不實申報時,國家將依法委託有關部門評估,按評估的價格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

(4)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權屬變更或抵押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房地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實際佔有或簽訂契約都難以成為判斷房地產權利變動的科學公示方式,現代各國多采用登記公示的方法以標示房地產權利的變動。我國法律也確立了這一規則,並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未辦理權屬登記,轉讓、抵押行為無效。

房地產交易的方式並不僅僅包括了房地產的轉讓,即將自己的房屋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認知的房地產買賣的方式,它還可以通過房產抵押與房產租賃的形式來實現。在房地產交易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則,無論是房產的轉讓還是抵押,都需要依法辦理相關的手續,以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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