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

當前位置 /首頁/房產糾紛/房屋買賣/列表

二手房交易未網籤的房子怎麼過戶

二手房交易未網籤的房子怎麼過戶

一、二手房交易未網籤的房子怎麼過戶?

1、簽約。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2、核查。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3、交稅。買賣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目前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房屋交易管理費、產權登記費等;

3、登記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二、二手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買方需要攜帶的證件資料:

1、若買方單身,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屋買賣交易的契稅完稅證明。

2、若買方已婚,需要攜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若購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據當地規定,出具本地暫住證或其他證件)、家庭戶口本(戶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暫住證)、二手房買賣交易的契稅完稅證明。

3、若買方離異,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房屋買賣交易的契稅完稅證明、離婚證、離婚協議,如果購房者攜帶未成年人,需要攜帶孩子所在的戶口本。

賣方需要攜帶的證件資料:

1、賣方需要攜帶個人身份證、房產證,如果交易房屋賣方有多個權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場簽字,如果不能到場簽字,需要由簽字人員提供未到場權利人的公證委託書,(家庭滿五住房,需要賣方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的戶口本)。

2、如果是房產是繼承過戶得來的房產,賣方還要提供原房產證影印件、繼承公證書。

私人之間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也可以不網籤,一般是購買的新的商品房是必須要進行網籤的。二手房過戶準備的材料也得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分析,如果要貸款買房,過戶之前還得先辦理好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