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舉證證明哪些內容?,房屋租賃訴訟中
房屋租賃糾紛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糾紛型別。那麼,房屋租賃訴訟中,租賃者需要舉證證明哪些內容?房屋租賃訴訟中,哪些是審判的焦點問題?房屋租賃訴訟中,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的資料。
二、證明房屋租賃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
1、證明房屋產權的證據;
2、租賃許可證及租賃登記證明;
3、證明轉租合法性的證據;
4、房屋租賃合同。
三、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證明出租人是否已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時房屋狀況的證據;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況的證據,如交付定金(或保證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的發票或收據等。
四、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
本站小編為你整理了有關房屋租賃訴訟舉證責任的有關內容,在訴訟中,租賃者提出的訴訟請求都需要有相關的證據加以證明,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