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必須要書面的嗎? 普法法律網 房屋租賃 2.8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租賃合同畢竟是出租人所有的或可支配的財產交付於承租人手中,承租人對其佔有使用,對出租人來說有喪失租賃物的風險,如果沒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旦發生爭議,口說無憑,當事人的權利很難得到保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合同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TAG標籤:房產糾紛 租賃 書面 合同 房屋租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