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權的房子能否出租 普法法律網 房屋租賃 1.4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般情況下設立居住權的房子不能出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 TAG標籤:房屋租賃 出租 居住權 房產糾紛 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