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設立的居住權是否可以轉讓 普法法律網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2.4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房子設立的居住權不可以轉讓。居住權是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權。居住權具有人身專屬性,所以不可以轉讓或者繼承。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TAG標籤:居住權 設立 房子 轉讓 房產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