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購房者無法獲得房貸可以解除合同嗎

購房者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時能否解除合同,須區分情況來看。
(一)如因開發商原因致使買房人未能獲得貸款的,例如專案手續不齊全、存在違規開發等不符合銀行發放貸款的標準,買房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因買房人的原因,例如買房人沒有積極辦理貸款,或者沒有向銀行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等情況,買房人則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同時還需承擔未能按時支付購房款的違約責任;
(三)如果是因銀行政策變化,致使買房人未能獲得銀行貸款的,則未能訂立貸款合同不可歸責於買房人和開發商任何一方,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並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購房者無法獲得房貸可以解除合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