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多久有效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多久有效

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多久有效?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沒有有效期,但處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3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屆滿的後果有哪些?

1、債務人可以不履行債務;

2、債權人喪失勝訴權;

3、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由於不知道時效規定或者明知道時效規定而自願履行債務的,不得又以時效已過為由請求返還;

4、訴訟時效期滿的債權可以用來抵銷其他債務。

三、哪些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籤的合同無效。

(二)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籤的合同無效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四)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

(五)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起訴後存在哪些情節的可以中止審理?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房屋買賣合同是不會自動失效的,即便超過了法定訴訟時效,也不代表房屋買賣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可是,發生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後,買方或者賣方在三年內從來沒有主動處理過的,權利人一般會喪失勝訴權,因此,雙方一定要在法定時效內及時處理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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