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辦理房產合同公證需要哪些

辦理房產合同公證需要的證件有: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等身份證明資料,若是公司法人,則需要提交營業執照;
2、涉及房地產開發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3、涉及房產預售、銷售的,需提供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
4、涉及房地產所有權轉移的,需提供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5、涉及房地產擔保的,需提供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6、涉及繼承房產的,需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7、涉及遺囑繼承房產的,需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8、涉及贈與房產的,需提供贈與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
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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